8月13日,杭州市建筑业协会、杭州市市政行业协会联合举办《杭州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在建工程合同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指导性细则》宣讲会。会员企业分管经营、成本、法务等相关负责人近200人参加。
会议特邀市造价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徐升雁,浙江东鹰律师事务所主任、市建协法律顾问赵全强两位专家,详细解读疫情期间在建工程合同工期调整,疫情防控措施费的计取,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的调整,停工期间的损失处理等工程价款调整细则;分析疫情对建设施工合同引发的法律问题,明确索赔注意事项。
为了解施工企业复工复产进展情况,深入听取意见建议,前期市建协、市市政协会联合开展了调研。针对企业提出的疫情期间相关扶持政策的落实问题,特别是在建工程工期、费用索赔如何算、怎么谈的困难,协会举办了本次宣讲会。
市建协副会长兼秘书长廖原在开班时强调,新冠疫情百年不遇,企业要充分把握新冠疫情定性为不可抗力的机会,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和法规,通过计算、谈判、签证,掌握不可抗力索赔处理相关事项,增强合同管理能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关键词:疫情,工程造价,宣讲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