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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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部分修正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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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要求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职责;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关键词: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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