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住建局发布通知,决定自即日起开展2021年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冬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
三个阶段
1、即日起至11月14日:自查自纠。
2、11月15日至11月30日: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进行"拉网式"检查。
3、12月1日至12月7日:市安监站对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开展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抽查。
重点检查内容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2、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3、高处坠落防范情况;
4、起重机械管控情况;
5、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情况;
6、高大模板安全管理情况;
7、防中毒措施落实情况;
8、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9、场内专用施工车辆管理情况;
10、应急管理情况;
工作要求
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疫情防控走过场、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的,立即责令有关项目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扣分等处理。
附原文:
关于开展2021年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冬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的通知
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青岛西海岸新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市已进入冬季,气温逐步下降,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可能出现拉尼娜现象,寒潮、大风、大雾、冰雪等极端恶劣天气发生概率较大,对建筑施工安全造成不利影响。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双节"期间安全稳定,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冬季房屋市政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青岛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诊断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决定自即日起开展2021年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冬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方式
(一)即日起至11月14日。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参建单位按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要求,结合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实际和季节特点,开展自查自纠。
(二)11月15日至11月30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对本辖区内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
(三)12月1日至12月7日。市安监站对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开展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抽查。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重点检查:项目落实《关于全面做好房屋建筑工程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2021年春节后建设工程复工复产的通知》等疫情防控有关文件情况;项目按照《青岛市房屋建筑工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导手册》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举措和工人健康码核验、体温监测、消毒灭菌、来源地登记等情况。
(二)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项目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各类方案、制度、措施制定情况;项目制定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开展风险分级评定、告知和管控情况;项目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实现闭环管理情况;房屋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定、修订、落实情况。
(三)高处坠落防范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防护,作业人员正确有效佩戴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绳等防护用品情况;安全警示牌的设置,提高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情况,遇到雨雪等恶劣天气时,要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严禁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对施工现场脚手架、安全防护设施的拆除,要实行严格审批制度,不得随意拆除。
(四)起重机械管控情况。重点检查:设备的验收、检测、维修和保养情况,确保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有效可靠;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等设备基础、附着情况,提高设备的防冻、防风及防坍塌的能力;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区域施工机械安全使用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作业管理"十必须"规定(试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情况,确保起重机械安装、顶升和拆卸作业安全。
(五)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论证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加强深基坑支护监控管理,按规定设置观测点;基坑行车坡道防滑及人车分流措施落实情况;项目注册青岛市深基坑安全监管系统情况;基坑周边防护,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情况,要设置堆放物料的限重牌,严禁堆放大载荷物料。
(六)高大模板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高大模板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论证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对冬季施工的混凝土结构尤其是大跨度结构及悬挑结构,是否按规范要求严格控制冬季拆模时间,严禁超前拆模。
(七)防中毒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要定点存放、标识清晰、分类管理、专人负责;有限空间作业管理情况,做好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工作,配备必要防护用具,严格执行作业规程,严防中毒事故;宿舍与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仓库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正确使用取暖设施,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八)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作业区、生活区和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仓库、配电设施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严格限制在在建工程内贮存易燃材料和兼做职工宿舍等违规行为,严格落实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器材的配置、管理与使用要求;临时用电的管理情况,要严格管控职工宿舍内电线敷设、电器使用状况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严禁乱拉、乱接用电设施。
(九)场内专用施工车辆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场内专用施工车辆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场内专用施工车辆是否存在超载、超速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情况;各种安全防护及保险装置和各种安全信息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情况;进出场登记、管理情况;使用操作时周边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情况;混凝土泵车支腿是否打开并用垫木垫平,停放及支腿垫木位置是否平整坚实、与沟槽和基坑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说明书要求,布料配管和布料软管是否违规延长等情况。
(十)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队伍建设、物资储备、应急演练和安全生产值班带班制度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及相关企业要深刻认识到在当前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下,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周密部署、严格实施,充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
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强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检查、指导力度。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疫情防控走过场、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的,要立即责令有关项目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考核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扣分等处理。2021年12月1日前,请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将检查情况工作总结及汇总表(附件)通过金宏反馈市安监站(金宏地址: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联系人:姜希坤,联系电话:85061997)。
附件:冬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情况汇总表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2021年11月9日
关键词:冬季,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