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大直沽十号路(六纬路—八纬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有问题和意见,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进行反应。

建设单位:天津市嘉华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卢金13072260870

编制单位:天津城建集团(深圳)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雷旭丽 1382081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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