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

节日期间继续施工的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合理安排施工生产任务,严禁赶进度、抢工期和超能力、超强度生产,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施工全时段在岗履职。

严格落实危大工程非必要不安排施工,如确需施工,各施工单位应分别在中秋国庆节前报属地住建部门备案,属于市一级监督工程项目,报市安监站备案,企业负责人要带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项目负责人在施工时段全天候在岗指挥施工。

人员密集及场所周边工地的外围脚手架以及塔吊吊臂可能超过工地围档范围情况的,开工前必须保证检查到位,监理必须按要求全程旁站监理,否则不能开工。

节日期间,各施工单位要对所有建筑工地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及现场值班安全保卫制度,施工企业相关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监理相关企业负责人或项目总监在现场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

处罚措施:

市、镇街两级安全监督机构须开展抽查,一旦发现项目负责人不在岗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无条件停工整改。

对发现企业未落实提级管控措施、未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涉嫌违法违规施工的,一律顶格处罚。

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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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全省、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全力以赴抓好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加强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节日气氛,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建办质〔2021〕56号)及《关于深入贯彻落实近期国家、省、市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抓好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东安办〔2021〕19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园区(镇街)住建部门、房管部门,各企业要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层层压实责任,细而又细、紧而又紧、实而又实地排查各领域各环节安全生产隐患,全力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

二、全面开展排查,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整改闭环

一是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对所有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工程施工现场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做到深入细致、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暗挖(涉水)工程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一线三排",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跟踪落实,扎实开展闭环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事故发生。二是各园区(镇街)住建部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辖区内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认真核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隐患整改闭环;对存在隐患未整改到位的,坚决不予开工;对存在隐患不按要求限期整改或带病强行违规施工的企业实行从严从重执法,形成威慑力。三是各园区(镇街)住建部门、房管部门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加大抽查力度,加强限额以下、限额以上及既有房屋装修改建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排查中发现不符合安全使用的,必须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加强安全防范,突出重点领域严防严控

(一)严格落实提级管控措施。一是节日期间继续施工的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合理安排施工生产任务,严禁赶进度、抢工期和超能力、超强度生产,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施工全时段在岗履职。二是严格落实危大工程非必要不安排施工,如确需施工,各施工单位应分别在中秋国庆节前报属地住建部门备案(要求注明是否进行深基坑开挖、起重机械安装或拆卸、高大模板浇注、施工吊装等危大工程施工),属于市一级监督工程项目,报市安监站备案;并专门制订安全防控措施及应急处置预案,企业负责人要带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项目负责人在施工时段全天候在岗指挥施工。三是公园、游乐场、商业街、医院等人群密集场所周边工地相关责任单位,要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施工专项方案,保障施工安全。特别是人员密集及场所周边工地的外围脚手架以及塔吊吊臂可能超过工地围档范围情况的,开工前必须保证检查到位,监理必须按要求全程旁站监理,否则不能开工。四是市、镇街两级安全监督机构须开展抽查,一旦发现项目负责人不在岗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无条件停工整改。

(二)突出住建关键重点领域监管。一是各园区(镇街)住建部门、房管部门加强限额以下、限额以上既有房屋装修改建工程,农民自建房施工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告知施工单位及业主,责令限期改正并督促落实;发现未经报批擅自开工的,特别是在中秋、国庆长假期间偷建、抢建的农民自建房,要及时告知城管、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联合制止其施工行为;无法及时制止的,应立即向镇人民政府报告,进一步采取措施处理,防范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各预拌混凝土企业要提前制定防控措施,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有限空间作业、生产用电及车辆运输作业制度;重点加强厂区内生产、生活设备、设施及防护装置的检查、保养和维修,保证使用安全;加强厂区内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的安全检查,加强对搅拌运输车辆(含租赁车辆)的安全运输及现场浇注管理。三是落实老旧房屋使用安全管控"三个排查",持续对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老旧房屋,以及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长租公寓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房屋开展排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服务区域安全防范设施排查,全面消除物业服务区域消防安全隐患;加强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重点做好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整治,确保不出问题。四是各园区(镇街)房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工作落到实处;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要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强化住户用电、用气、用水等安全防范意识。

(三)狠抓火灾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强施工用电、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做好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板房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动车充电必须到工地按要求设置的充电处进行,注意防范因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设备负载过大而引发火灾,并加强易燃易爆品的储存、使用,配备适合的消防灭火器材,坚决防范建设工地消防事故发生。物业小区切实加强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提高业主防火安全意识;加强物业工作人员值班值守,规范小区人员、车辆进出登记管理,强化安保巡逻,引导车辆规范停放,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四)加强落实气象灾害防御。各园区(镇街)住建部门、房管部门加强预报预警,密切关注天气信息,当台风、暴雨预警信号相应级别生效时,及时将预警信号发布到有关负责人,督促相关企业及人员迅速落实相关防范措施,按照《东莞市住建局防汛防旱防风工作指引》等文件规定,做好相应停工、停产及人员撤离等防御工作,对撤离人员要妥善安置,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确保做好节后复工复查。节假日期间停工的项目在节后复工前,必须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各类安全设施完好、可靠,项目管理人员全部到位、安全防护措施全面落实,人员安全教育全覆盖。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必须整改完毕,并由建设、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报属地各园区(镇街)住建部门复工检查通过后才能全面复工。

四、盯紧关键防线,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节假日期间,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疫情防控文件要求,要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一是切实做好建筑工地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施工单位要严格开展节假日期间工地出入管理,落实人员休假进出场登记制度,加强工地围闭管理,特别是在人员经常出入的区域设置测温设备,提高测温的效率和准确性;难以施行封闭式管理的线性工程,要指定专人对出勤的参建人员进行健康码验证识别;做好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卫生、通风消毒,坚持人物同防,落实防疫物资储备。二是加强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莞参建人员的排查。各园区(镇街)住建部门要督促施工企业详细掌握节假日期间中高风险地区来莞人数(含来莞探亲家属)及其身体健康状况,主动配合市防控指挥部落实"四个一"健康管理、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三是各园区(镇街)房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将住宅小区物业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扎实做好日常防控管理,盯紧重点人群、重点环节,做好境外来人的摸排、健康审查和隔离工作;盯紧关键防线,切实做好"双节"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

五、严格值班值守,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节日期间,各施工单位要对所有建筑工地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及现场值班安全保卫制度,施工企业相关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监理相关企业负责人或项目总监在现场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加强检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市、镇街两级安全监督机构应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应急管理工作,认真执行节日值班制度,落实值班领导和人员,并加强巡查;对外公布值班电话,保持通讯畅通,按信息报告制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立即上报。市住建局值班电话:22207178。

我局将在中秋国庆期间组织多个巡查组,在企业,园区(镇街)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抽查,对发现企业未落实提级管控措施、未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涉嫌违法违规施工的,一律顶格处罚。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18日



关键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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