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撤回广州鸿运建筑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
穗建筑〔2020〕351号
广州鸿运建筑有限公司,各相关单位:
经花都区2020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发现,广州鸿运建筑有限公司主要人员不满足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标准要求,整改期限届满仍未提交整改材料。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我局决定撤回广州鸿运建筑有限公司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如广州鸿运建筑有限公司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者广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 6 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9日
关键词:人员不足,劳务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