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四川省能源局委托,根据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定及要求,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以下简称"水电总院")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组成金沙江金沙水电站工程蓄水验收委员会,开展金沙水电站工程蓄水验收工作。10月26日,水电总院在四川成都主持召开金沙水电站工程蓄水验收会议,会议认为金沙水电站工程具备第一阶段蓄水至水库水位1015米条件,同意当日开展下闸蓄水工作。

10月24~26日,水电总院组织验收专家组赴金沙水电站开展工程蓄水验收现场检查活动,并组织召开验收专家组会议。验收期间,专家组通过现场查勘、听取参建各方汇报,并就验收涉及的工程建设、下闸蓄水实施方案和防洪度汛方案、验收准备工作等情况进行讨论和研究。专家组认为,金沙水电站工程施工质量总体满足设计要求,工程蓄水及防洪度汛方案、下闸蓄水应急预案可行,具备第一阶段蓄水至水库水位1015米条件。

金沙水电站作为清洁能源标志工程,于2016年被确定为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电站采用"左厂右泄"布置格局,控制流域面积25.89万千平方米,年径流量590亿立方米。金沙水电站正常蓄水位1022米,校核洪水位为1025.30米,装机容量560兆瓦,最大坝高66.0米。电站于2016年9月正式开工,同年11月顺利实现二期大江截流,2018年1月19日厂房完成首仓混凝土浇筑,2019年11月完成三期截流,历经4年艰苦奋战,满足了下闸蓄水的要求。

据悉,此次工程蓄水验收通过标志着金沙水电站工程具备投产运营条件,同时为11月底首台机组发电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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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水电七局三分局,蓄水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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