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苏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落实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日志制度的通知》。明确:

在建项目即日起严格执行《安全日志》制度。

把企业、项目《安全日志》填写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必查事项。

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情况,对长期脱离岗位、安全管理履职不力的,应责令施工企业立即予以更换。

4月21日,江苏省住建厅印发《江苏省建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日志(试行)》,明确:

全省所有在建项目自2023年5月1日起应严格执行《安全日志》制度。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安全日志》落实情况作为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情况,

对长期脱离岗位、安全管理履职不力的,应责令施工企业予以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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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日志(试行)》的通知

苏建函质安〔2023〕173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南通市市政园林局:

为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我省建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切实提升施工现场本质安全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编写了《江苏省建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日志(试行)》(以下简称《安全日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日志》的落地落实,加强工作指导和宣传,督促建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规范填写《安全日志》。

二、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安全日志》落实情况作为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情况,对长期脱离岗位、安全管理履职不力的,应责令施工企业予以更换。

三、全省所有在建项目自2023年5月1日起应严格执行《安全日志》制度。各地、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安全日志》的内容进行优化和细化,鼓励施工企业使用信息化系统落实《安全日志》相关工作。施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我厅反馈。

联系人:张立轩  025-51868649

附件:《江苏省建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日志(试行)》.doc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4月21日

苏州文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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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日志(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安全日志》)要求,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实际,为压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建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提升施工现场本质安全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地住建部门要结合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高度重视《安全日志》,督促辖区内在建项目即日起严格执行《安全日志》制度,建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要求认真规范填写《安全日志》。

二、严格推动落实。各地住建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宣传,把企业、项目《安全日志》填写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必查事项。督促指导施工、监理单位做好每日安全检查和工作总结、记录,做到查有所记、实查实记、严查实改,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明确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整改标准,实行闭环管理。

三、加强日常管理。各地住建部门要结合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相关要求,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情况,对长期脱离岗位、安全管理履职不力的,应责令施工企业立即予以更换。

附件: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日志(试行)》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8日



关键词:住建局,安全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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