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珠海市住建局印发《2023年上半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大检查工作方案》。

检查范围和重点

1、本次检查在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抽查。

2、重点检查:

大型公共建筑、工业建筑、房地产开发、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大中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乡镇、城乡接合部、开发园(区)、工业园(区)的建设工程;

存在深基坑、 高支模、隧道施工、附着式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6月12日)

项目部根据自查情况,填写《建设工程项目自查 (抽查)情况登记表》,在6月12日前报工程项目所管辖的安全监督机构。

对查出来的所有问题和隐患都要列出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尽快实施整改。整改台账应放在工地现场备查。

2、检查督查阶段(6月13日至16日)

 在检查期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对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对此期间的督查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自查、检查的主要内容(部分)

1、建设单位

合同约定工期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压缩合理工期、 盲目要求赶工的现象。

建设单位是否违规将工程项目肢解发包或将工程发包给不具资质的单位。

2、施工单位

是否存在无资质或超资质承揽工程的行为;

是否存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持失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

是否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资格证上岗作业的行为;

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不报、瞒报或上报避重就轻、流于形式等现象;

各在建项目是否安装实名制、视频监控、 扬尘监控等管理系统,并进行了实名制信息采集;

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上下班打卡(尤其是关键管理人员是否按照要求设置落实考勤制度)。

建筑围挡是否按照要求设置公益广告且整洁美观;

是否严格执行工地封闭施工;

处罚措施

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和责任人员进行严格的动态扣分和处罚,并在诚信管理体系中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疫情防护措施严重不到位、整改不到 位或者不落实整改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组将对该项目 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并对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相关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约谈企业或个人将被其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名单,加大抽检频率;

对情节恶劣、隐患屡禁不止和可能导致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要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肃查处,并报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暂扣甚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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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市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领导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做好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及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坚决稳控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根据省、市有关安全防范会议精神,我局牵头制定了《2023年上半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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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珠海市住建局,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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